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告变更>50011420250820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
公告变更
重庆市
公告内容
***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的澄清修改文件
递交时间:****-**-** **:**信息来源:
文件编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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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资格 | |
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| |
投标有效期 | **天 |
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| |
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| 资金现金 |
投标保证金金额 | **,***元 人民币 |
控制价(最高限价) | 1,***,***元 人民币 |
评标办法 | CQJLZHPG****[JL] |
开标时间 | |
开标地点 | |
开标方式 | |
资格审查方式 | |
答疑澄清时间 | |
是否延期 | |
延期后开标时间 | |
延期后开标地点 | |
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|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(党校地块)监理补遗通知(一) 各潜在投标人: 现将“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(党校地块)监理”补遗通知发布如下: 1、本项目招标文件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”“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”中 “8.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:***;***;***;***;***;***;***;***;,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。监理服务期限为***;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,其中:计划施工工期:***日历天,缺陷责任期:**个月***;。” 修改为: “8.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:***;***;***;***;***;***;***;***;,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。监理服务期限为***;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,其中:计划施工工期:***日历天,缺陷责任期:**个月***;。” 2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****年9月25日9:**,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****年9月25日9:**,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****年9月25日9:**。 注: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,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、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,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,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。 ****年9月2日 |
递交时间 |